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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红星律师,1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淮安市律师协会会员,江苏传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缪红星律师具有多年大型公司的服务经验,参与过多起工程类法律事务,分析问题逻辑性强,思维缜密,法理知识丰富;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熟悉政府部门运作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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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仲裁案例

来源:缪红星律师网  作者:缪红星  时间:2013-01-02 13:34:39

     申请人王某、郑某、刘某等共计20人,分别于  XX年X月X 日与被申请人各签定订立劳动合同一份,约定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从事淮安某置业有限公司(商场、物业)机动工作。从2012年5月开始,被申请人无故拖欠申请人的工资,并以“企业经营不善”为由单方向申请人下发了解除(终止)合同通知书。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决支持申请人下列请求:
         1、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单方解除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违法;
         2、请求判令被申请人支付2012年5、6月份工资(含加班费)共计 X 元;
         3、请求判令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赔偿金 X  元;
         4、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两位员工三期内的生活费,产假工资共计X元。
       上述仲裁案件是典型的劳动者维权案件,淮安某置业有限公司 共有员工40人,其中20人申请法律援助,选定清河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另外20人委托本律师办理。接受委托后,于2012年6月26日向被申请人邮寄送达了“催发拖欠工资的通知,该企业收到通知书后不但不发员工工资,而且立即给员工下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后     。。。。。。。。。。。.....      本律师本本   bing并     并   并          BI  bi




 
向淮安市仲裁委进行申请,并经过多方努力使淮安市仲裁委成功立案受理,2012年8月15日开庭后,在2012年8月23日下发  淮劳人仲案字【2012】第202-----2021号仲裁裁决书,全部支持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事项,该20人成功获得了近27万元的欠发工资和经济赔偿金。反观,另20人在区仲裁委的仲裁结果直接比在市仲裁的裁决少了一倍的经济补偿金,而且拖欠的工资也未全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