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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红星律师,1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淮安市律师协会会员,江苏传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缪红星律师具有多年大型公司的服务经验,参与过多起工程类法律事务,分析问题逻辑性强,思维缜密,法理知识丰富;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熟悉政府部门运作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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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增资中的问题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09-27 09:06:55

问:公司增资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手续已经办妥,现在的问题是 是否必须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若不办理会又怎样的后果。另外 我公司是2002年的老公司 当时并没有要求具备环境部门的环境评测报告,现在要求补办,若不补办会又怎样后果?

答:需要办理税务变更登记(记载有注册资本金项目),不办理会产生罚款.
另外,由于是已经设立的公司,一般不会再需要你提供环境评测报告.
生产型企业的环境检查每年都会有抽查,2002年的企业就应该已经需要环境批准文件,如果你没有,最好咨询相关部门是否企业在依法生产,否则今后的麻烦无穷.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税收征管法>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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