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更多>>
缪红星律师,1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淮安市律师协会会员,江苏传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缪红星律师具有多年大型公司的服务经验,参与过多起工程类法律事务,分析问题逻辑性强,思维缜密,法理知识丰富;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熟悉政府部门运作流...【详细介绍】
最近更新

保证合同的签订需要具备什么条款?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8-11-26 15:56:04

  导读:保证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保证时,应当和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那么在保证合同中有什么样的内容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保证人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的方式

  担保法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因此,保证的方式是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重要问题,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保证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4、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哪些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的期间

  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起止时间。保证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过了该期间,即使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一般应约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的一段期间。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