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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红星律师,1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淮安市律师协会会员,江苏传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缪红星律师具有多年大型公司的服务经验,参与过多起工程类法律事务,分析问题逻辑性强,思维缜密,法理知识丰富;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熟悉政府部门运作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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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变更的主要形式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8-13 14:00:31

  导读: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并非一成不变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还是能有所变更的,那么劳动合同的变更有什么样的具体变化形式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岗位变更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于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有约定,变更任何部分都需要实际履行中的双方同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过这种方式解除,单位要根据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二、工作地点变更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必须约定工作地点。这一规定的目的是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履行地,避免双方对工作地点的理解不一致所产生的矛盾。

  双方未成达成劳动合同变更的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案例中用人单位并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到员工,所以你可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薪资变更

  薪资从来就是劳动合同中的关键,变更劳动合同一旦涉及到这方面,就要格外仔细和慎重。单位调整员工的岗位和工资,应该有充分合理性。

  如果员工对单位的薪资变化不理解,可以直接询问公司调整你的岗位及工资的理由。如果对公司的理由并不认可,建议和自己的上司作一些沟通。公司内部确实无法解决此事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解决。如果你自己主动辞职,是不能获得补偿的。

  这里有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人都经历过“工资比之前谈好的要少”的情况。但事实上,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况只限于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也就是说“谈工资”的阶段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落在纸上的协议肯定是算数的,而口头的表示并不算数。如发生上述情况,不能按照劳动合同变更的相应条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