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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红星律师,1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淮安市律师协会会员,江苏传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缪红星律师具有多年大型公司的服务经验,参与过多起工程类法律事务,分析问题逻辑性强,思维缜密,法理知识丰富;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熟悉政府部门运作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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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7-08 11:25:43

  为了考察劳动者能否适应工作岗位,一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期。那么试用期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呢?这是现在很多刚就业的劳动者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试用期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形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