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更多>>
缪红星律师,1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淮安市律师协会会员,江苏传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缪红星律师具有多年大型公司的服务经验,参与过多起工程类法律事务,分析问题逻辑性强,思维缜密,法理知识丰富;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熟悉政府部门运作流...【详细介绍】
最近更新

医疗纠纷协商解决 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1-01 17:04:20

  应该说,在纠纷处理的不同阶段是有不同的处理技巧的。通过本节的介绍,我们要告诉患者及其家属在遇到医疗纠纷后,怎样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纠纷,赔偿数额怎样计算?

  我是一个耐不住寂寞的女孩,陌生城市的夜空,抬头看烟花坠落时,总想找个人陪。不成熟不理智的的爱情曾在我生命中来了又去,就因为我的农村户口和非正式工作。

  残酷的现实,让我忘记了爱情是什么,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一个已婚男子,并欲罢不能的爱上后,才发现爱情与婚姻在某种场合下是一对仇家。

  (一)我老婆不在家,你来吗?

  经历几次失败的恋情之后,爱情对我来说是莫大的奢望,寂寞时,我喜欢打开电脑,和陌生男子网上暧昧,他从一开始就摆明了他的已婚身份,并告诉我,他也是一个孤独的人,因为老婆常年出差,和未婚男人没什么两样。

  他身上散发的忧郁且成熟一、调解赔偿额的设定在医疗纠纷解决中,患者及其家属会首先与医疗机构就医疗纠纷的问题进行协商,但是,在纠纷调解前,首先是应当确定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的要求。在这个时候往往患者及其家属不知道,怎样提出赔偿要求,提出多少的赔偿数额是合适的,在调解过程中的谈判策略和技巧是什么?那么,在这里就医疗纠纷调解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在这里向大家介绍一下!

  从参加医疗纠纷调解的经验看,医患双方在调解过程中,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关于“损害事实的认定”,换句通俗的话说,就是医疗机构对于患者出现的不良后果,是否认为是由于自己的医疗过失造成的!因为,这个问题不首先解决的话,赔偿和赔偿数额的多少是根本无从谈起的!

  因为,在医疗纠纷的赔偿中,如果医患双方对于损害后果是否是医疗机构造成的;损害的严重程度在认识上存在巨大差异的。在赔不赔偿,赔偿的数额的多少,是根本无法认定的!因此。如果患者及其家属与医疗机构接触调解的,患者及其家属应当首先询问医疗机构对于,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是否认同。如果医疗机构在调解的过程中提出这样那样的解释的,患者及其家属也尽可能的通过在医疗过程中见到的和听到的事实向医疗纠纷指出,尽可能的直接证明医疗过错的存在!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在手头上有X光片子、相关化验单据等等材料可以直接证明损害事实存在的,那是最好的了!如果医疗机构在调解过程中提出这样那样的解释意见的,患者及其家属也不要生气,不管医疗机构提出的“解释”是否是正确的,他们都有争辩的权利。

  如果医疗机构对过错行为认同的,就可以继续调解程序了!在医疗机构承认相关事实的情况下,可以就损害后果与医疗机构协商。因为,损害后果往往涉及带医疗专业技术知识,在这样的情况下,患者及其家属是很难自己做出判定的。如果条件允许的,可以做一个伤残鉴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明确损害后果。为赔偿数额的提出提供依据!从医疗纠纷调解的经验看,在这个问题上是医患双方“扯皮”最严重的地方。往往医疗机构通过解释,认为患者的损害较轻,通过恢复完全可以康复,不存在损害后果,或者仅仅存在轻微的损害后果;而患者及其家属则认为,患者的情况非常严重,后期的治疗费将是一个巨大的经济负担。医疗机构必须做出大量赔偿。因此,如果医患双方在该问题上久拖不决的,可以参考相关鉴定的结论。

  如果前面两部都比较顺利的,可以就赔偿数额提出要求!从医疗纠纷法律实践看,医患双方以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为依据,综合考虑诉讼成本,鉴定费用等等其他成本就可以大体估计出一个赔偿数额,这样的赔偿数额才是相对合理的。因为,如果调解不能够解决医疗纠纷的,最终还是通过诉讼解决。而在相关的法规中应经明确了赔偿数额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方法。以此为法律依据是最权威和“无异议的”。在前面我们也说过了,如果医疗机构的损害事实存在是比较明显的,那么通过诉讼解决的,医疗机构将面临的是,医疗损害赔偿数额;由于是“败诉”的后果,因此要承担诉讼费;在“鉴定”的结论中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此,要承担鉴定费用。所以,计算的赔偿数额应当起码包括上述三项的内容:赔偿加诉讼费加鉴定费。在这些基本的项目外,还可以适当考虑,在整个过程中的其他经济损失!

  鉴定费由鉴定机构确定,患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或者登录网站获得信息。诉讼费是根据诉讼赔偿数额确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根据提出的赔偿项目计算诉讼费数额,在前面的章节中,已经给出了诉讼费计算表格。

  关于医疗赔偿数额,在前面的文字中已经给详细的列出了!患者及其家属可以根据每一个项目初步计算赔偿数额,相关的计算依据在国家统计局的网站上都可以得到。在这里给大家一个建议,如果进行计算的,尽量还是通过“人身损害赔偿”提出赔偿要求,参考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为,不管是从赔偿数额的计算,还是从“照顾患者”的角度看,该法规的规定比医疗事故的规定总体上对于患者及其家属是更为有利的。

  另外,充分考虑到医疗机构参加诉讼所要面临的“名誉损失”和“业务损失”可以在调解的过程中,适当调整赔偿数额的多少。应该看到,在医疗纠纷的调解过程中医患双方都是面临“巨大压力”的。双方面临的是同样的处境。“扯皮”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调解过程中应当更加耐心一些。如果看到双方差异非常悬殊、调解无望的,就不要再浪费时间了,及时诉讼应当是更好的选择。

  从医疗纠纷调解的法律实践看,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及其家属对于赔偿数额还是没有底数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建议患者及其家属就不要看这么多多法律法规了,直接咨询律师,寻求法律帮助;仍然患者及其家属确实属于经济困难不能够聘请到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也可以通过当地的司法局要求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毕竟有一个律师,哪怕是一个费医疗专业的律师,也是可以帮助你出出主意,告诉你大体的诉讼程序的。没有律师的帮助好比在黑暗中摸索,没有一点方向,在医疗纠纷解决中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因此,有一个律师的帮助是非常有帮助的!

  如果医患双方的调解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在最终的赔偿数额上,根据以往的调解经验,往往是提出赔偿数额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如果在这样的赔偿数额,患者及其家属是可以接受的,完全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在签署相关协议书后,就可以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