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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红星律师,1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淮安市律师协会会员,江苏传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缪红星律师具有多年大型公司的服务经验,参与过多起工程类法律事务,分析问题逻辑性强,思维缜密,法理知识丰富;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熟悉政府部门运作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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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拖欠工程尾款的处理流程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5-20 12:12:44

  工程建设,在全国都是属于很常见的一件事情。我们城市的发展,和生活的进步,都离不开工程建设。而在工程建设中,经常会遇到发包方拖欠工程尾款的情况。那么要是我们遇到了这个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发包方拖欠工程尾款的处理流程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发包方拖欠工程尾款的处理流程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 (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 (3)、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尾款的定义

  工程尾款是建设单位为了促使施工企业重视工程的收尾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对于施工企业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已完工程,在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时,暂时保留的那部分工程价款。这部分工程尾款为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预算造价的5%。在实际工作中,工程开工后,施工企业预先向建设单位收取一定比例的备料款,工程达到一定进度时开始起扣,以后按照工程的进度陆续将备料款扣回;建设单位保留的工程尾款,待建设项目完全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办理竣工决算时,施工企业再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