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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红星律师,1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淮安市律师协会会员,江苏传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缪红星律师具有多年大型公司的服务经验,参与过多起工程类法律事务,分析问题逻辑性强,思维缜密,法理知识丰富;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熟悉政府部门运作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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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后退房难获法律支持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2-19 15:13:11

房地产调控以来,已出现了多起因开发商降价售楼处被砸、老业主要求退房赔偿的事件。最高人民法院在日前下发的《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强调,各级法院要严格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促进国家房地产调控政

  房地产调控以来,已出现了多起因开发商降价售楼处被砸、老业主要求退房赔偿的事件。最高人民法院在日前下发的《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民事审判切实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强调,各级法院要严格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促进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贯彻落实。业内人士认为,“情事变更”将被严格适用,降价退房类官司将更难打赢,购房者应回归理性。

  据了解,“情事变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期间,非因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发生定约时难以预料的情事变更,如维持合同发生当时的效力,其履行显失公平时,当事人一方可请求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变更或解除本项合同,以维持公允。《通知》要求严格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正确认定变更的情事与正常的市场风险、交易风险之间的界限,提高市场行为的可预见性和合同利益的确定性与可信赖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北京中原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表示,目前因楼市调控出现的纠纷主要包括:部分商品房期房老业主在收房前遇到开发商降价,新房源价格远低于自己之前的购买价;二手房购房者因为房屋不能过户而延迟交易,出现了现在的市场价格和纳税额都远超过之前约定。“从最高法的解释看,这类退房官司将更难打赢。只涨不跌的楼市博傻时代已经过去,调控政策的延续使得房价存在继续下调的可能,购房者应意识到房屋是商品,有涨也会有跌。”张大伟说。

责任编辑:玛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