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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红星律师,1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淮安市律师协会会员,江苏传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缪红星律师具有多年大型公司的服务经验,参与过多起工程类法律事务,分析问题逻辑性强,思维缜密,法理知识丰富;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熟悉政府部门运作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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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犯罪和涉外犯罪的区别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1-08 13:54:59

涉外犯罪 涉外犯罪是指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其构成要件的全部或者部分要素涉及外国因素,需要加以刑罚的处罚的,本国刑事司法机关对其拥有完全管辖权的刑事犯罪。 涉外犯罪的原则:

(一)主权原则主权原则即追究外国人犯罪适用中国法律的原则,是涉外诉讼程序的首要原则。

(二)信守国际条约原则即公安司法机关处理涉外案件时,在适用我国诉讼法的同时,还须兼顾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根据条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诉讼权利同等原则诉讼权利同等原则,指外国人在我国参与诉讼,依法享有与我国公民同等的诉讼权利,承担同等的诉讼义务。

涉外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案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和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

外国人犯罪就是在本国不属于本国公民的人员触犯本国法律,这样就造成了外国人犯罪。

外国人犯罪和涉外犯罪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