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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红星律师,1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淮安市律师协会会员,江苏传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缪红星律师具有多年大型公司的服务经验,参与过多起工程类法律事务,分析问题逻辑性强,思维缜密,法理知识丰富;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熟悉政府部门运作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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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有哪些权利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3-01-14 15:52:03



  独占实施权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实施许可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

  1.独占实施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专利权人也不得实施该专利。

  2.排他实施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但专利权人有权实施该专利。

  3.普通实施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可以许可多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专利权人自己也可实施该专利。

  转让权

  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标示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