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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红星律师,1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淮安市律师协会会员,江苏传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缪红星律师具有多年大型公司的服务经验,参与过多起工程类法律事务,分析问题逻辑性强,思维缜密,法理知识丰富;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熟悉政府部门运作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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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5-13 11:20:16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我们阅读一些国外的经典名著都是需要翻译过来的,而这些翻译的作品又成了一个新的作品。那么对于这个新的作品是否又著作权呢?还有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怎样的呢?

  一、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翻译人享有。

  翻译作品是否要经过原作者的同意?

  法律明确规定翻译的原作品只能是已有的作品,这个“已有”,法律快车小编的理解是已经发表的作品。那么原作品有两种,一是已经发表过的,二是没有发表过的。翻译已有的作品,根据法律的规定是不需要作者同意的;如果是没有发表的作品是否可以翻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从著作权法的立法原意来理解,应当经过作者的同意,否则侵犯了原作品的发表权。

  三、翻译作品是否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1)翻译作品应当充分尊重原作者的原意

  如果翻译作品,充分尊重原作者的原意,没有大的修改,直接进行文字字面进行的翻译,那么是不侵犯原作品著作权的。如果做了比较大的改动,那么本人认为构成对原作品著作权的侵犯。

  (2)翻译的原作品应当是已经发表的

  翻译的原作品如果是已经发表的,进行翻译不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如果没有发表应当取得原作者的同意。原作品没有发表,翻译又没有经过原作者的同意,那么构成对原作者的侵权。

  (3)这里还要区分一个问题,原作者在首次发表时有著作权声明

  我们经常看到有些作品有这样的声明:“版权所有,不得翻录”等声明著作权的警句。如果原作者在首次发表时声明未经过作者同意不得进行翻译改编等,那么即使是已经发表的作品,也不能随意进行翻译,必须经过原作者的同意,当然这种声明在实践中很少见。

  (4)翻译的作品应当注明原出处

  翻译别人的作品,除了要署翻译作者的名字外,还应当,应当注明是翻译作品,并且注明是根据某人的某某作品翻译。如果没有注明,而使人感觉该作品是翻译人的原创作品的话,那么也构成对原作者著作权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