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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红星律师,1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淮安市律师协会会员,江苏传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缪红星律师具有多年大型公司的服务经验,参与过多起工程类法律事务,分析问题逻辑性强,思维缜密,法理知识丰富;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熟悉政府部门运作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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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分别受理哪些刑事案件?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2-09-27 08:43:51

即墨律师网法律咨询:请问公检法三个机关单位,一般各自审理哪些案件?

即墨律师网马超律师回答:

 下列刑事案件直接到法院告状:

 1.有原告和被告,因果关系清楚,不需要侦查的伤害案。

    2.告诉才处理的公然侮辱、诽谤案。

    3.抗拒执行判决、裁定案。

    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5.重婚案。

    6.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

    7.虐待案。

    8.遗弃案。

    对于以上8种犯罪案件,被害人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告状:1.贪污案。

    2.刑讯逼供案。

    3.诬告陷害案。

    4.破坏选举案。

    5.非法拘禁案。

    6.非法管制、搜查案。

    7.报复陷害案。

    8.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案。

    9.伪证陷害、隐匿罪证案。

    10.侵犯通信自由案。

    11.行贿、受贿案。

    12.泄密案。

    13.玩忽职守案。

    14.重大责任事故案。

    15.枉法裁判案。

    16.体罚虐待人犯案。

    17.私放罪犯案。

    18.偷税抗税案。

    19.挪用救灾抢险等款物案。

    20.假冒商标案。

    21.挪用公款案。

    2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3.对被害人不控告的重婚案。

    24.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

    对于上述案件,被害人或其他相关的人或组织,应当到检察机关告发,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起诉。

    下列刑事案件到公安机关告发:对于《刑法》规定的刑事案件,以及其他刑事法规规定的刑事犯罪案件,除了法院受理的自诉刑事案件和检察机关的自侦刑事案件以外,其余都是公安机关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

    不论是被害人、还是其他公民、组织,对于这些刑事案件,都需要向公安机关告发。公安机关根据告发,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进行侦查,侦查终结以后,向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以后,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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