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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红星律师,1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淮安市律师协会会员,江苏传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缪红星律师具有多年大型公司的服务经验,参与过多起工程类法律事务,分析问题逻辑性强,思维缜密,法理知识丰富;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熟悉政府部门运作流...【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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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员工工资怎么赔偿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8-12 23:14:50

  拖欠员工工资赔偿标准是多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员工在工资未按照时间发放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提出劳动仲裁,并按照规定的要求来处理相关情况,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拖欠员工工资赔偿标准是多少?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哪些情形不属于拖欠工资

  不属于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包括11种: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

  3、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4、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5、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6、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的赔偿;

  7、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8、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9、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10、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11、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对于公司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来发放工资待遇,如果存在违约等情况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并且根据法律规定,也应当对劳动者多发25%工资的经济赔偿金。